單位:教學 承辦:教學組來源:10.80.?.?
標題:【研習】112-1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工作坊 網址:人氣:2060
時間:2023-09-17 23:14:4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行政助理 蘇珮儀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1003019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2009115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20091151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112-1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工作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12年9月11日附教字第112001149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工作坊係為促進教師理解與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涵,並協助各學科的教師瞭解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的相關製作。
三、 旨揭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 時間(13:30~17:10)
1、 宜花東場:112年10月19日(四)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2、 中彰投場:112年11月09日(四)臺中市立臺中女子高級中等學校。
3、 北北基場:112年11月28日(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4、 桃竹苗場1:112年12月20日(三)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5、 桃竹苗場2:113年01月11日(四)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二) 相關課程資訊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三) 相關經費由原服務學校依規定支給。
四、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五、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余信萱助理、吳昌樺助理,聯絡電話:02-27075215#804,電子信箱: ccip@gs.hs.ntnu.edu.tw。
六、 檢附實施計畫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桃園市私立民營諾瓦國民小學除外)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相關附件1:112-1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工作坊.pdf (大小:1741K 時間:2023-09-17 23: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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