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本府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 網址:人氣:2133
時間:2023-08-23 10:54:1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桃園市政府112年8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20218995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8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3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案自112年8月15日起之新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各機關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請自己個人的假)。
(二)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機關核給至多6日病假及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等規定,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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