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2年6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網址:人氣: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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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26日桃教高字第1120059459號函轉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79624D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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