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育 承辦:訓育組來源:10.32.?.?
標題:詐欺宣導警語 網址:人氣:1582
時間:2023-06-16 09:30:2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為提升「識詐」宣導廣度,惠請貴公所、金融機構、學校協助運用各通路推播宣導影片及警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1913日桃警刑字第1120067175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宣導衍生自「宅經濟」之各式詐騙手法,內政部警政署特別邀請藝人、專家製拍「防詐咖啡廳」、「165防詐小學堂」系列宣導影片,及製作反詐騙宣導動畫,相關影片業陸續上架公務宣導雲端165防詐網址參考如下:

(金融理財專家楊應超-假投資篇         https://youtu.be/yr5qqpNHHAU

(黑人陳建州-海外求職篇         https://youtu.be/DMvbeghgSU4

(金馬影后陳淑芳-破解猜猜我是誰        https://youtu.be/2qoCD2NWAjI

(抗疫女神賈永婕-解說一頁式廣告詐騙        https://youtu.be/mO-Tltadf_g

(歌手李玉璽-網路交友假投資    https://youtu.be/C6ZXyTI7C4Q

(演歌雙棲李千娜-網路購物       https://youtu.be/M--zWzqjohY

(金鐘視后簡嫚書-主動查證       https://youtu.be/vchQY-LTVf4

 

※詐導警語

一、現在當車手,等等警局走。

二、「妹子忽來電,提防是詐騙」

三、「陌生男女喊寶貝,千萬別去ATM」。

四、「你幫別人領十萬,自己卻飯」

五、求職勿被高薪騙,帳戶交付必有詐

六、智慧AI語音詐騙正流行,轉接專人要小心。

七、高獲利、穩賺不賠,均是詐騙話術,請擦亮您的雙眼!

八、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者最重可處5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00萬元以下罰金。

九、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違反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以內再犯者,處以刑事處罰。

十、針對惡性較高之「賣」帳戶、帳號或一行為交付3個以上帳戶、帳號者,則直接科以刑事處罰,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

十一、求職勿被高薪騙,帳戶交付必有詐

十二、海外求職陷阱多;高薪徵才停看聽;勿信話術保性命

十三、海外高薪人人愛;當心受騙淪豬仔。

十四、高獲利、穩賺不賠,均是詐騙話術,請擦亮您的雙眼!

十五、勿透過未核准平台交易金融商品,勿聽信網友投資、博弈。

十六、臉書購物無保障!網購請選擇提供申訴、無償保障、第三方支付的購物平臺,勿與賣家加LINE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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