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導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藝文競賽--花燈製作比賽網址:人氣:312
時間:2005-12-09 11:29:22 (2005-12-09 11:31:02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 2006桃園縣花燈競賽辦法
說明 主旨:轉發中壢市公所辦理2006桃園燈會花燈競賽辦法請各校鼓勵所屬參加。
說明:
一、依據2006桃園燈會花燈競賽辦法。
二、花燈競賽分成:
(一)團體類(三至八人)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高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四組,歡迎各界參賽。
(二)個人類(以個人名義報名)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高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四組,歡迎各界參賽
三、送件時間:
(一)團體類
第一階段:自即日起至94年12月19日(星期一)止,報名表及書面A3規格圖稿送林森國小。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者,於94年2月3日(星期五)上午8時開始現場組裝作品,最遲應於2月4日下午2時組裝完成,下午3時前完成測試。
(二)個人類
請攜帶報名表與作品,於95年2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展示現場收件。
四、花燈展示地點:中壢市泰豐工商綜合區
五、其餘訊息請參閱中壢市公所及林森國小網站。
六、附2006桃園燈會花燈競賽辦法乙份。

 
相關附件1:941209-花燈製作辦法.doc (大小:72K 時間:2005-12-09 1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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