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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辦理第2梯次 網址:人氣:66
時間:2022-09-15 16:50:0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    有關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辦理第2梯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換證資格:具備基本及專業兩項資格者

1、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任一者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非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        專業資格: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任一者

(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持有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B2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者。

3、        現職教師:係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

(檢附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送審

1、        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件1)。

2、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影本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B2中高級(含)以上證書影本1份。

5、        教師證明文件:

(教師證影本1份。

(本市教師: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

(外縣市教師且設籍本市: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影本1份,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切結書正本1份(如附件2)。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1916日(星期五)。

(送件方式:請將旨揭計畫附件1、附件2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詳如計畫第肆點)寄至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教務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電話:03-334-2351分機2122)。

(公告審核結果:本案經審查後,於111930日前,以掛號郵件寄發合格證書,合格名單亦收錄於本市本土教育網「人才專區」供各校遴聘。

二、        檢附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相關附件1: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辦理第2梯次.pdf (大小:155K 時間:2022-09-15 16:50:08)
相關附件2: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辦理第2梯次附件.docx (大小:42K 時間:2022-09-15 1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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