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請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14點等規定,禁止請託關說 網址:人氣:181
時間:2022-05-13 09:35:3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11 年 5 月 6 日桃政預字第 1110002721 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 111 年 5 月 5 日廉防字第 111 年 05002230 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公務員依法行政之權益,避免因不當請託關說觸法,請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 14 點等規定,禁止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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