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育 承辦:訓育組來源:10.32.?.?
標題:重要--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 網址:人氣:114
時間:2022-01-14 11:37:42 (2023-12-13 08:08:18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以下簡稱該網站)「法令」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三、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 學校申訴電話03-3812304或投訴信箱。  

(三) 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775-889或投訴信箱。  

(四)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相關附件1:校園霸凌防制準則.pdf (大小:247K 時間:2022-01-14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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