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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有關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換證申請相關事宜之訊息 網址:人氣: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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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有關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換證申請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2180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失效須換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換證對象係指101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含臺北市政府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 
 
四、 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教輔換證條件採2種方式擇一進行(詳如附件計畫): 
 
1、 於持有證書期間獲邀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且完成2項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一,得參與換證回流研習後換發證書。 
2、 於持有證書期間未完成教學輔導事項,得經學校推薦參與換證回流研習,並執行4項專業實踐事項,審查通過後換發證書。 
(二) 欲參與換證之教師需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後,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換證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五、 惠請轉知貴校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相關事宜,換證申請期程自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六、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計畫委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研究助理,(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作業平臺操作疑義,請洽平臺維護團隊:(02)2311-3040轉8435。 
相關附件1: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pdf (大小:367K 時間:2021-04-13 1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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