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學組來源:10.32.?.?
標題:轉知教育部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國中小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之訊息 網址:人氣:315
時間:2021-04-06 16:31:31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 教育部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國中小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9388號函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396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高中職以下在職專任教師,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2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三、 請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名單: 
(一)  第一順位: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 
(二)  第二順位:具備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通過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  第三順位: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 
(四)  第四順位:具備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通過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四、 旨案增能學分班採不分領域開班,請貴校衡酌前次薦送教師之權益及各校雙語教學政策推動之考量,提供欲參加增能學分班之教師名單,於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依教育階段將薦送資料正本及教師英語分級測驗證明影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局業務承辦科(郵戳為憑,逾期不候),並將EXCEL電子檔及分級測驗證明等掃描檔回傳至指定信箱: 
(一)  國小教育科:劉燕霏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416,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email:violetaliu@ms.tyc.edu.tw。 
(二)  國中教育科:李孟憲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524,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email:lemon6251@ms.tyc.edu.tw。 

(三)  高級中等教育科:李婷妮小姐,電話:(03)3322101#7595,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email:10029839@ms.tyc.edu.tw。 

相關附件1:110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需求調查及薦送表.ods (大小:8K 時間:2021-04-06 16: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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