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學組來源:10.32.?.?
標題:轉知桃園市109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各校領域召集人專業增能計畫)─國小國語文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討研習之訊息 網址:人氣: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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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校辦理桃園市109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各校領域召集人專業增能計畫)─國小國語文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討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 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同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99838號函 及本局同年9月7日桃教中字第1090081660號函續辦。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9年12月19日(六)09:00至16:30。
(二)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88號)。
三、參加對象:
(一)北區學校各校國語文領域召集人(大溪區、龜山區、蘆竹區、八德區、大園區、桃園區)。
(二)北區學校國語文學習領域授課教師。(大溪區、龜山區、蘆竹區、八德區、大園區、桃園區)。
(三)桃園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
(四)若各校召集人無法參加,請務必推派一名教師代表參加。
(五)人數:100人。
四、活動內容與報名:
(一)講師及課程內容:如附表一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承辦單位:石門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五、本案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於假日辦理之研習,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六、因本校停車位有限,敬請盡量共乘或自行參閱本校附近停車參考位置。

七、倘有相關研習疑問請逕洽石門國小楊老師,電話:(03)4711752#221。 

相關附件1:「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討」實施計畫.DOC (大小:58K 時間:2020-11-26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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