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本(109)年中秋期間,請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網址:人氣:793
時間:2020-09-30 09:03:02 (2020-09-30 09:04:37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9月16日桃政預字第1090005524號函辦理。
二、因中秋佳節將至,請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三、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1份(如附件)。
相關附件1:1090930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doc (大小:42K 時間:2020-09-30 09:04:00)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