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教學組來源:10.32.?.?
標題:轉知客家委員會客語口譯服務宣傳文宣資料之訊息 網址:人氣:346
時間:2020-09-11 13:07:3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客語口譯服務宣傳文宣資料,請協助公布並踴躍申辦,及轉知所轄()、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0999日客會文字第1096100905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
       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客委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
       援, 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
三、查客家基本法第14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應提供國民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
       務,於公共領域提供客語播音、翻譯服務及其他落實客語友善環境之措施」。
四、次查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第1112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及學校於客語為主
       要通行語地區(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及新屋等6)召開之聽證、公聽
      會、說明會等公開會議,應以客語進行,並提供口譯予非客語使用者;客語為主要
      通行語地區之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之公共服務,應由具客語能力者為之或
      提供口譯服務;補助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之活動,應使用客語。
五、再查,客委會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規定略以,客語友善環境
       之推動與營造屬年度客語評核之重點推辦方向,縣市政府獲特優者最高可獲新臺幣
      (以下同)1,000萬元獎勵金、鄉鎮區公所獲特優者最高可獲600萬元獎勵。
六、綜上,各單位執行業務若有符合說明四之事項,請配合辦理,俾共同爭取本府年度
      客語評核之佳績。前開活動成果,請於本府客家事務局每年年底行文各單位調查客
      語推動情形時,提交相關佐證資料(如影片、照片等)供彙整。

七、檢送客委會「109110年客語口譯服務實施計畫」及文宣資料供參;各單位如有         需求,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 dYibLtKrMJi5t1V49)線上申         請,申請期程至110531日止。 

相關附件1:109至110年客語口譯服務實施計畫.pdf (大小:6362K 時間:2020-09-11 13:07:34)
相關附件2:文宣.JPG (大小:485K 時間:2020-09-11 13: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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