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2005桃園校園奧斯卡影展徵件活動網址:人氣:1889
時間:2005-06-20 17:57:2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本縣94年度「桃園數位典藏─校園奧斯卡影展系列」總計畫暨成功國小94年6月1日成小字第0940001782號函辦理。
二、目的:本影展活動為今年度「校園奧斯卡」系列活動之一。期透過本影展徵件活動,並運用網路、有線電視的通道,蒐集並忠實呈現桃園縣教育的「真、善、美」,凝聚地方珍貴的文史資產,推廣教育文化。
三、承辦及協辦單位:成功國小、楊明國小、興國國小、元生國小、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
四、報名資格:
(一)凡任教於本縣公私立教育單位人員(跨校組隊亦可),自行拍攝校園活動影片並完成繳件。
(二)凡組隊參與教師數位影像工作坊研習並完成作品者。
五、報名方式:填妥本影展計畫報名表後連同參展影片(二份)送至本縣各區數位學習中心(北:成功國小、中:興國國小、南:楊明國小)。
六、遴選方式:案內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邀集本縣相關之民間媒體專業及教育人士,組成遴選小組,共同審查之。
七、影片內容類別:
(一)影片格式:規定以DVD格式。
(二)內容:
1.教學活動類:人物撰寫;學校特色、教學、活動;社區歷史文化報導;地方自然生態報導。影片片長為十分鐘、十五分鐘及三十分鐘三種長度。
2.校園新聞類:影片片長為三分鐘,須由學生小主播擔綱報導。
八、本活動經審查通過作品將於有線電視公益頻道播放,並比照「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之標準:每件作品核予著作分數○.一分。
九、參展回饋:凡經審查通過入選作品,將同時於本縣「校園奧斯卡」影展活動展出。
十、注意事項:
(一)各類影片素材及製作如牽涉版權問題由各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作品之著作權屬攝製教師及本府共享,作品逕存本府教育局典藏,且本府教育局擁有推廣、複製、公佈、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教育新聞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編制成光碟之權利。
十一、本活動報名簡章如附件,請詳閱。或可至「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網址為http://file.tycg.gov.tw/)下載,檔名為「2005校園奧斯卡影展報名簡章」。
十二、本文先以網路公文發布,紙本文後補。
 
相關附件1:D00090001021.doc (大小:71K 時間:2005-06-20 17: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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