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網址:人氣:343
時間:2019-10-30 10:51:33 (2019-10-30 10:54:15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 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請教職員工遵循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相關附件1:10705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pdf (大小:837K 時間:2019-10-30 10:51:33)
相關附件2: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例示.pdf (大小:242K 時間:2019-10-30 10:51:33)
相關附件3:教育部書函.pdf (大小:137K 時間:2019-10-30 1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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