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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一案 網址:人氣:331
時間:2019-10-17 13:10:5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業於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同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及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影響公務執行或以具銜方式,公開(包括於社群媒體)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另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相關附件1:轉知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一案.pdf (大小:144K 時間:2019-10-17 13: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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