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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甄選1名) 網址:人氣:485
時間:2019-09-03 12:24:37 (2019-09-10 08:37:34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召聘類別及缺額:
 
 
任職類別
每週至多服務時數
名額
備取
備註
1.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20小時
1
若干名
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
 

 

二、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籍國民,年齡不限,55歲以下尤佳。
(二)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三)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配合度高,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亦未曾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相關刑事案件。
(五)特殊條件:
1.曾有相關特教服務經驗者尤佳。
2.在最近兩年曾參加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或相關研習18小時以上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三、工作內容與標準:
(一)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二)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與校內外活動與比賽之安全。
(三)協助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
(四)協助學校或特殊教育教師交辦之相關事項。
(五)出勤規定:比照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辦法辦理之,每日按時簽到、簽退。
四、聘期及支薪方式:
(一)助理員聘期自民國108年9月3日起至民國109年6月30日止(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無年終獎金及資遣費)。
(二)聘任期間按時計資,到校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四十分下午十二時四十分,每小時薪資150元,每日工作以四小時為限。(薪資福利依據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三)聘任期間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依勞退條例提撥退休金,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不得異議。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自付額則由個人負擔。
五、簡章公告:
(一) 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應徵者可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列印。
六、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聯絡人:衛子嫣組長,電話:03-3812304(分機611)

 

 
 
相關附件1:桃園市埔心國小108學年度特教助理人員甄選簡章.doc (大小:93K 時間:2019-09-03 12: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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