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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修正條文內容 網址:人氣:342
時間:2019-05-06 10:28:5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近來全球氣候暖化,極端氣候影響日益加劇,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可能造成之影響,已不亞於颱風來襲,為期因應,行政院爰修正旨揭辦法,重點如下: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於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期間,將比照現行颱風之預報資訊發布頻率,每三小時發布一次,爰配合修正氣象局於天然災害期間天氣預報資訊發布頻率規定。

(二)考量受極端氣候影響,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可能造成如颱風過境後之普遍性災害,又第3條所定其他天然災害亦有可能造成類此情形,爰配合修正公教員工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之規定。

(三)考量極端氣候影響日益加劇,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發生前亦應一併注意防範,爰將上開天然災害納入各通報權責機關應透過各種傳播媒體,促請各級公教員工與學生注意防範及因應作法之情形。

(四)配合本府改制,以及為使南投縣政府、連江縣政府之停止上班及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符合實際需求,爰修正第4條附表。

相關附件1:「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總說明.PDF (大小:241K 時間:2019-05-06 10:28:56)
相關附件2:「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修正對照表.PDF (大小:316K 時間:2019-05-06 10:28:56)
相關附件3: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大小:72K 時間:2019-05-06 10: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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