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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市外介聘相關訊息-外縣市個別介聘規定 網址:人氣:572
時間:2019-04-08 15:08:50 (2019-05-06 10:31:40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轉知臺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臺南市各學校服務者

(1)臺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介聘事宜,均悉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前開規定可至該局課程發展科之法令規章區下載,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2)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3)另該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等7所實驗學校,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2.轉知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T.O.S.校區國小部辦理混齡編班實驗課程,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8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考慮

(1)該校T.O.S.校區國小部103年8月1日起執行融合教育實驗退場計畫,並逐年轉型,自105學年度開始進行彼得•彼得生 (Peter Petersen)混齡編班之實驗課程。

(2)該校實驗課程計畫之師資皆經相關實質培訓,瞭解及熟稔彼得•彼得生 (Peter Petersen)實驗課程教學理念與實施型態,全校並以混齡編班方式教學。

(3)請欲申請介聘至該校之教師,須了解並認同此課程教學方式,或具備相關實驗課程之教學經驗者為宜,以便易於掌握此實驗教育型態之教學,請斟酌評估。

 

3.轉知高雄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

一、該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7年,且以在該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年資為限。

(二)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該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各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惟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尚需考量往後2年無減班情形。

二、該市實驗教育學校國小計有茂林區多納國小、茂林區茂林國小、巴楠花部落小學、鼓山區壽山國小、美濃區吉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6校。

三、該市實施混齡教學學校計有大寮區昭明國小新厝分校、大樹區大樹國小和山分校、內門區景義國小、內門區金竹國小、六龜區新威國小、六龜區寶來國小、六龜區荖濃國小、六龜區新發國小、甲仙區小林國小、甲仙區寶隆國小、岡山區和平國小、杉林區集來國小、桃源區樟山國小、燕巢區金山國小、燕巢區深水國小、燕巢區燕巢國小尖山分校、路竹區三埤國小、路竹區北嶺國小、湖內區三侯國小、永安區新港國小等20校。

四、該市新興區信義國小音樂類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係依據「特殊教育法」設置之分散式資優班,主要授課內容為「視唱聽寫」、「樂理」、「合唱」、「樂團合奏」、「室內樂」、「獨奏樂器個別課」及IGP撰寫暨執行,師資須具備以下資格(2者兼具,缺一不可):

(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音樂科(系)或音樂研究所畢業證書者。

 

4.轉知臺北市108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一、108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說明如下:

(一)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二)該市關渡國中、至善國中、五常國中、桃源國中及大理高中國中部為該市共聘正式教師主聘學校,倘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須執行共聘教師制度。

(三)該市市立芳和實驗國民中學目前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附設之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承辦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至該校之特教教師為巡迴輔導班編制,須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需求支援該市國中他校。

(四)該市幸安國小、文湖國小、大同國小及景興國小為該市多校支援巡迴教師中心學校,倘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須執行多校支援巡迴教師計畫。

 

5.轉知新竹縣108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經縣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學校,計有北平華德福實驗中小學(原名為北平國民小學)、大坪國民小學、桃山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起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尖石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起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及峨眉國民中學等5所實驗學校,倘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上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6.轉知苗栗縣108學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情形

該縣108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情形,說明如下:

(一)國小:苗栗市文山國小、苑裡鎮所在地區之國小學校、頭份市信德國小及竹南鎮頂埔國小。

(二)國中:苗栗市大倫國中、公館鄉鶴岡國中、銅鑼鄉文林國中、銅鑼鄉文林國中文隆分部、三義鄉三義高中國中部、苑裡鎮苑裡高中國中部、通霄鎮南和國中、通霄鎮烏眉國中、通霄鎮啟新國中、通霄鎮福興武術國中(小) 、頭份市文英國中、竹南鎮竹南國中、竹南鎮大同高中國中部、三灣鄉三灣國中、造橋鄉大西國中、後龍鎮後龍國中、後龍鎮維真國中、大湖鄉大湖國中、獅潭鄉獅潭國中。

7.轉知雲林縣108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一)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二)該縣古坑鄉華南國民小學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樟湖生態國民中小學預估108學年度辦理公辦民營學校,其教育方式、課程安排及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

 

8.轉知宜蘭縣108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及需執行共聘教師制度等情形

該縣所屬學校情形,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該縣立復興國中、壯圍鄉壯圍國小、員山鄉大湖國小。

(二)該縣萬富國小為該縣英語共聘正式教師主聘學校,倘有教師申請介聘至該校,需執行共聘教師制度,支援該縣憲明國小。

 

9.轉知新北市108年有關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該市插角國小、坪林國小、深坑幼兒園及林口幼兒園等4校(園)委託辦理108學年度他縣市介聘,其該校(園)之學校類型與分校(分班)不同,達成介聘教師應配合學校職級務分配至該校(園)或分校(分班)服務。

 

10.轉知嘉義縣政府重申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

該縣自103年度起,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11.轉知南投縣政府108學年度有關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

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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