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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網址:人氣:546
時間:2019-01-08 13:39:4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如附件。

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7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8年2月24日(星期日)至2月25日(星期一)每日9時至16時(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8年3月17日(星期日)。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3572699分機611及613。

相關附件1: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pdf (大小:360K 時間:2019-01-08 13: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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