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本府客家事務局修正「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07年11月26日生效 網址:人氣:519
時間:2018-12-05 10:50:27 (2018-12-05 10:52:47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如對於旨揭要點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客家事務局承辦人劉苡辰(電話:(03)4096682分機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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