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轉知教育部函以,建議向原住民各族群及各部落辦理年金改革宣導 網址:人氣:384
時間:2018-08-24 11:33:2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1.教育人員退撫制度的建置,目的在給予退休人員合理老年生活保障,所以必須衡酌國家財政負擔、整體經濟環境及社會發展趨勢,與時俱進作合理的調整,才能使制度長遠施行。鑑於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存有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偏低、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及退休金準備不足等問題,又為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及社會發展趨勢,教育部在兼顧退休人員權益及社會整體資源公平分配之原則下,參酌當前其他國家公部門退休年金改革經驗,同時參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公布之「2017年金改革方案(草案)」研擬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30日審查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嗣經立法院於同年6月29日三讀通過,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又該條例除第8條第4項及第69條自公布日生效外,其餘條文自107年7月1日施行。

2.以退撫條例之適用對象為全國公立學校教職員,爰教育人員年金改革之宣導對象,廣泛擴及教職員(包括已退休及現職教職員,以及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職員)。又為使外界瞭解年金改革相關事項,教育部透過建置網站專區、辦理座談會及發布澄清稿等方式加強宣導。如經評估確有就原住民部落宣導之必要,教育部當為必要之協助。

3.另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政策及法律推動過程中,教育部配合政策及實務需要,藉由多元方式提供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業務承辦人員教育訓練,本局亦已進行相關宣導。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