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 承辦:人事長來源:10.32.?.?
標題:為推動廉能政風,提升良好形象,請同仁於年度重要節慶前後期間(如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採購倫理準則」以形成風氣,共同達成廉能目標 網址:人氣:326
時間:2018-06-21 14:14:0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同仁辦理採購除應符合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外,另請注意與廠商間互動需遵守「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本規範,嚴守分際並保持適當距離,以杜爭議。

一、端午節(107年6月18日)將屆,節慶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運用多元管道籲請對於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業者、民眾,應恪遵不送禮、不送紅包、不請託關說、不受禮要求,除請各主管應以身作則外,並要求所屬如遇有廠商餽贈物品,應即時予以婉拒,對於未能即時婉拒之餽贈物品,請依規定陳報校長並知會本校人事室處理。

(三)節慶期間請避免辦公室團購情事及送禮給相關機關學校等行為。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及「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

三、檢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供參。

相關附件1: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1040209.pdf (大小:261K 時間:2018-06-21 14:14:09)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