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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填報本市106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議長獎及局長獎 網址:人氣:338
時間:2018-05-14 08:21:41 (2018-05-14 08:56:16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本局107年2月1日桃教小字第1070009057號函辦理。
二、本學年度本局辦理之畢業生獎項為市長獎及局長獎,另代轉議長獎(均每班1名)。
三、本案「集中式(混齡)特教班(啟聰班、啟智班)」畢業生數1人以上發放獎項標準如下:
(一)每班畢業生僅2人(含)以下,發放市長獎及議長獎各1名。
(二)每班畢業生僅3人(含)以下,發放市長獎、議長獎及局長獎各1名。

***請六年級及天使班導師上學務系統填報, 期限 6/11中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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