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創新教學活動設計徵選實施計畫網址:人氣:236
時間:2005-04-15 09:54:1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壹、依據:
一、桃園縣94年度國民教育教學輔導團工作實施計畫
二、桃園縣94年度國民教育教學輔導團研究出版處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鼓勵教師教學研究,增進教師創新教學能力。
二、推動教師同儕團隊合作,激勵教師專業成長。
三、藉由創新教學設計,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促進有效學習。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教學輔導團
二、承辦單位:南崁國小

肆、徵稿對象
一、本縣國民小學在職教師、代課教師、實習教師(須含輔導教師)。
二、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單位不限隊數,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坊,每隊最多以三至五人為限。  

伍、徵稿類別及辦理方式
一、類別:徵選作品依據國語、鄉土語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跨領域(含彈性、生活課程、主題統整課程)分類收件及評比,未符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基本理念者不予審查。
二、辦理方式:
1.稿件格式要求:以A4(縱向橫書左側裝訂,內文標楷體12字),內文距離上下左右邊界各留2公分(封面如附件二)。
2.成果冊含:
(1)教學活動設計之電子檔請自行上傳至研究出版處網站(南崁國小 http://m2k.gmes.tyc.edu.tw/team/)
(2)書面文件一式五份,包含:教學計畫(含設計理念、對應能力指標)、教學實施(含教學活動、學生反應、評量結果)、教學心得(含省思札記)、參考資料(例:參考文獻、相關網站)、附錄(例:學生作品、演示教學檢討會記錄)等。
3.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須自行負文責。
4.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作者應授權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收錄、編印、發行,並同意全國教師非營利目的參考使用均為無償(如附件三)。
5.初審通過的團隊,必須準備10分鐘的簡報20分鐘提問,於94年5月28日發表。
6.成果發表後由評審團評選,並公佈最後評選結果。

陸、活動時程:
一、送件日期:94年5月8日前逕送南崁國小教務處
(電子檔請上傳至專案網站,書面文件請直接郵寄至338桃園縣蘆竹鄉吉林路160號 教務處收。)
二、評審日期: 94年5月18日
三、成果發表: 94年5月28日

柒、獎勵
一、評比結果錄取特優團隊12件敘嘉獎貳次、授權縣府使用費壹萬伍仟元整;優等者十五件敘嘉獎壹次,授權縣府使用費捌仟元整;甲等15件授權縣府使用費伍仟元整及佳作若干件(不分類別,視實際評比結果而定),各頒發獎狀乙紙;若參賽件數不足或未達審查標準得從缺錄取,評比結果揭曉後辦理頒獎活動。
二、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俟活動辦理完竣後,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勵標準」之規定辦理敘獎。
捌、經費:本活動所需經費伍拾柒萬元整,由縣政府專款補助(如附表一)。
玖、本計畫 陳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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