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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簡章 網址:人氣:379
時間:2018-02-23 13:36:5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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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7年3月7日(星期三)至3月9日(星期五)每日9:00∼16:00(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7年3月17日(星期六)。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青溪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334-7883分機610~612及青溪國小資優資源中心,聯絡電話:333-9838。

相關附件1: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之簡章.pdf (大小:408K 時間:2018-02-23 13: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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