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學務長來源:10.32.?.?
標題:本市106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領綱宣導講座研習,請各領域派員參加【修訂時間/新增補休說明】 網址:人氣:445
時間:2017-11-14 09:37:15 (2017-11-21 10:10:41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參加同仁(限假日場次)可於六個月內補休一日(8小時)

主旨:有關「本市106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領綱宣導講座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8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60062718號函續辦。
二、旨案各領域辦理時間及地點摘要如下:
(一)綜合領域:106年11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興國國小辦理。
(二)藝術領域:106年12月2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文山國小辦理。
(三)數學領域:106年12月9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普仁國小辦理。
(四)自然領域:106年12月9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大崙國小辦理。
(五)健體領域:106年12月16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元生國小辦理。
(六)數學領域:106年12月23日下午9時至下午4時假新坡國小辦理。
(七)生活領域:106年12月27日及107年1月3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假文化國小辦理。
三、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各開課學校)。
四、請各校指派各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該領域領綱宣導研習,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相關附件1:本市106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領綱宣導講座研習-new.xlsx (大小:10K 時間:2017-11-21 10:10:41)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