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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 網址:人氣:373
時間:2017-09-30 08:40:0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有關本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注意事項,特此提醒,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收(退)件詳細地點:
(一)北區:桃園國中忠孝樓一樓會客室(桃園市桃園市區莒光街2號)。
(二)南區:中壢國小育英樓三樓禮堂(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22號)。
三、檢附南北區送件位置圖及注意事項各1份供參,有關收退件日期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
四、另有關國中組、高中(職)組漫畫類參賽者,若以電腦完稿者需附tif檔之光碟,惟送件時仍需繳交紙本作品,且作品規格需符合本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第拾貳項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說明「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之規定。
五、有關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評選後取得當區該組書法類前三名)者,現場書寫比賽擇定用紙如下:
(一)蕙風堂:羅紋(H)。
(二)正大光明毛筆有限公司:正大青檀。
六、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各校妥為把關,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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