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學務長來源:163.30.?.?
標題:本市「106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請參閱 網址:人氣:308
時間:2017-07-27 08:39:24 (2017-07-27 08:39:44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檢送本市「106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06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正說明如下:
(一)競賽組別及對象:
1、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增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2、教師組增列海外臺灣學校、臺商子女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3、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實習教師及代理教師請參加社會組。
(二)市決賽競賽員名額:
1、各區賽第1名及第2名優勝選手代表該區參加該組該項該語別競賽項目,各區至多2人為限。
2、國高中組複賽國閩客各語別演說及朗讀、作文及寫字競賽項目各優勝前12名。
(三)競賽評判標準比例修正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
(四)團體獎:一、二兩區區競賽單位以該單位該組該項(原住民各族語競賽除外)最優者成績計算得分總和,另1競賽員該組該項成績則不列入團體總成績,取團體優勝前3名。
(五)指導人員獎勵部分:學生組參賽員第1名指導教師(含實習教師及代理教師,限1名)各嘉獎2次,第2、3名者嘉獎1次;惟族語鐘點教師、社會人士及非本市所屬學校之公教人員擔任指導老師者,一律頒發獎狀1紙。
三、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要點1份,或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下載。
 

 

相關附件1:106市語文競賽.docx (大小:61K 時間:2017-07-27 08: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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