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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教育部辦理「106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暨實務研習營」簡章1份,請貴校鼓勵業務相關承辦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網址:人氣:277
時間:2017-06-30 15:18:1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93514A號函辦理。
二、 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於103年公布施行並擴大適用對象為各業,因此各級學校(教育業)目前均適用職安法,以保障校內教職員工之安全及健康。為協助學校承辦校園職業安全衛生之人員熟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與管理實務資訊,特辦理旨揭研習營。
三、 本次研習議程如下:
(一) 法規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概要。
(二) 法規說明及常見Q&A-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關於二人因工程管理、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過勞、職場暴力等。
(三) 校園災害案例、常見Q&A及本部相關網站資訊-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實務。
(四) 實地觀摩-實驗室參訪。
四、 本次研習各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106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假中華醫事科技大學-K棟大樓國際會議室辦理。
(二) 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5時假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綜合大樓16樓演講廳辦理。
(三) 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假朝陽科技大學-理工一樓E-103演講廳辦理。
(四) 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假慈濟大學-B201多功\能遠距教室辦理。
五、 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有意願參與者逕上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www.safelab.edu.tw/index.aspx)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各場次名額100人,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請參閱\簡章說明。
六、 相關活動諮詢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蘇小姐、林小姐,電話(02)2321-8195#31、32。

相關附件1:校園安全.pdf (大小:1315K 時間:2017-06-30 1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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