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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6年度各項本土語言認證補助事宜,請老師參閱、踴躍參加(增辦理期程) 網址:人氣:461
時間:2017-04-14 12:04:21 (2017-04-20 11:50:55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轉知有關106年度各項本土語言認證辦理期程(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33189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本土語言教學品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據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鼓勵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語言能力認證,並自104年度起全額補助通過前一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師之認證報名費。另為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自106年度起針對參加認證惟未通過之教師,亦補助半額報名費。
三、目前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上開機關網頁皆詳細記載相關資訊,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轄屬教師及學生踴躍參加本土語言相關認證。
 
相關附件1:106年度各項本土語言認證辦理期程.docx (大小:19K 時間:2017-04-20 1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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