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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網址:人氣:323
時間:2017-02-16 15:33:3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如有需求可至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三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6年3月8日(星期三)至3月1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止,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6年3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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