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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修正 網址:人氣:346
時間:2016-07-21 14:24:2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教育部審酌偏鄉學校部分科目實有難覓具專長教師之困難,又礙現行法規僅規範「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得再聘之機制,爰修正第五條,增列有關偏遠、特殊或離島地區學校得再聘不具教師證之出缺科(類)專長之代課及代理教師,以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
 

本案於本市中小學代課及代理教師再聘補充規定第3點修正前,偏遠學校得依旨揭辦法再聘代理、代課教師。
 

 

相關附件1: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docx (大小:20K 時間:2016-07-21 14: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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