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體育 承辦:教學組來源:163.30.?.?
標題:2016桃園動漫舞展舞蹈大賽 網址:人氣:350
時間:2016-06-07 13:20:5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2016桃園動漫舞展  比賽辦法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參賽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身分之對動漫舞蹈有興趣之國民皆可參加。
◎比賽組別:
團體組
個人組
◎ 報名時間:
即日起~6/19 (日)23:59分止
◎ 比賽獎金:
團體組
金獎:1名,可得新臺幣3萬元整
銀獎:1名,可得新臺幣2萬元整
銅獎:1名,可得新臺幣1萬元整
入圍獎:3名,可得新臺幣5千元整
個人組
金獎:1名,可得新臺幣1萬5千元整
銀獎:1名,可得新臺幣8千元整
銅獎:1名,可得新臺幣6千元整
入圍獎:3名,可得新臺幣3千元整
◎ 比賽時間:
團體組請準備5分鐘曲目為限
個人組請準備3分鐘曲目為限
*以演出之開始場佈人員、表演人員進入比賽規範場地內準備計時之開始,演出音樂結束為計時結束。場地之復原與退場至多1分鐘內結束。
*團體組:當演出者上台準備音樂出現即開始計時至演出結束,將會在倒數2分鐘響鈴一次、倒數1分鐘再響鈴,第三鈴響就必須強制下台!不遵守之參賽者將扣總平均3分
*個人組:當演出者上台準備音樂出現即開始計時至演出結束,將會在倒數1分鐘響鈴,表演時間結束鈴響就必須強制下台!不遵守之參賽者將扣總平均3分
 
◎比賽人數:
團體組為2人以上之團體,一組人數以不超過10人為限。
個人組1人為限
*各參賽單位在演出節目中,可安排有現場演唱舞蹈配樂或演奏樂器之人員,但不得上臺演出,否則應計入參賽人數。
◎ 審查方式:
初步審查:參賽者統一透過Email報名,相關資料須提供過去曾經演出的影像檔,由主辦單位彙整後進行評選,報名截止日期為6/19(日)23:59分,並於6/22(三)於活動官網公佈初選通過名單,入選者可參加決賽演出。
決賽:預定於7/9於桃園展演中心演藝廳進行,(若有配樂播放需求,請自備光碟或隨身碟存取MP3並說明曲目)。邀請動漫業界以及舞蹈專業資深工作者擔任評審,將於現場評選出得獎名單,並進行頒獎典禮。
◎ 評審標準:
比賽之扮裝包含動漫作品之衍生之造型,請以適宜全年齡觀閱之著裝造型及表演為主,切勿穿著過度暴露不雅之造型。
【個人】
1. 服裝造型:10%     2. 舞蹈藝術(包括創意、舞技):40%
3. 台風:20%           4. 主題表現:20% 5.舞蹈音樂性:10%
6. 評審加分:10%
【團體】
1. 服裝造型:10%     2. 舞蹈藝術(包括創意、舞技):40%
3. 團體整齊度:20% 4. 主題表現:20% 5.舞蹈音樂性:10%
6. 評審加分:10%
◎ 比賽注意事項:
1.舞蹈的音樂或服裝必須以動畫或遊戲或漫畫印象音樂(歌曲)為主,若是古典或是其他音樂也必須為動畫本身因劇情搭配使用的歌曲。
2.舞蹈類型風格不限制,但必須融入動畫、漫畫、遊戲、角色扮演等元素進行編舞,演出服裝須配合舞蹈概念元素取材之作品。
3.可採用Cover既有舞蹈參賽
4.個人組及團體組於比賽中,協助人員上台須與表演者服裝有所區隔,並不實際參與表演之行為,違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5.現場比賽時,唱名三次,參賽者未準時到場者,以棄權論。
 
報名信箱:nola@f-2.com.tw
聯絡人: 02-2703-3387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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