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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2016桃園市鬥牛尬一夏籃球賽 活動辦法 網址:人氣: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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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桃園市鬥牛尬一夏籃球賽 活動辦法
 
壹、賽事宗旨
為加強桃園市體育活動,增強民眾健康及健壯民眾體魄,提倡籃球運動風氣,藉以提高籃球技術水準,並培養正當休閒活動,促進社會青年情感及兩性之交流。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神準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壢區公所、龍潭區公所、桃園高級中學、中原大學、桃園市政府警
          察局、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桃園市體育會、桃園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贊助單位:元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興采實業、科正國際健康、亞洲電台、
敏盛醫院、壢新醫院
參、參賽資格
愛好籃球運動之民眾皆可參與。
具有以下資格之球員,謝絕參加比賽:
一、104學年度登記為HBL甲組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HBL資料查詢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二、104學年度登記為大專籃球聯賽公開第一級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大專籃球聯賽秩序冊為準)
三、曾經登記為SBL、WSBL球員。(依SBL及WSBL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肆、賽事時程地點
預賽:105年8月6、7日(六、日),桃園高級中學、中壢區中正公園。
複賽:105年8月13日(六),桃園高級中學、中壢區中正公園。
決賽:105年8月14日(日),中原大學。
一、星期六、星期日,視報名隊數由大會調整比賽時間。
二、如遇雨天等其他因素,須移地辦理,場地另行公告。


 
伍、報名辦法
一、自105年6月1日起至105年7月10日(日)下午5時截止,每隊3至4人。
二、免收報名費用,主辦單位提供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短期個人保險100萬元
大會將盡全力維護本活動的順暢與安全,並投保短期個人保險,參加者應視自身需要斟酌是否自行加買保險。
三、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賽事官網http://www.aim-ad.com.tw/2016taoyuan3on3/
請逕至官網點選線上報名,同時自行檢查組別、隊員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須自行負責,亦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修改報名狀況。
四、報名日期截止後,一律不得更改選手名單。
 
陸、參賽組別
選手不得跨組、跨隊報名。
如各組隊伍數未滿20隊,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大會可併組辦理。
(視實際報名隊數將再另行公告併組辦法)
 

組別
年齡限制
機關媒體組
政府機關(含學校)人員或任職於新聞媒體及大眾傳播之從業人員。
不限年齡,不限性別,但不得跨機關或跨校組隊。
少年女子組
少年男子組
年滿13歲以下
民國92年(2003年)9月以後出生
青少年女子組
青少年男子組
年滿13歲至16歲
民國89年(2000年)9月至
民國92年(2003年)8月出生
青年女子組
青年男子組
年滿16歲至19歲
民國86年(1997年)9月至
民國89年(2000年)8月出生
社會女子組
 
年滿19歲以上
民國86年(1997年)8月以前出生
 
社會男子組
年滿19歲至40歲
民國65年(1976年)9月至
民國86年(1997年)8月出生
 
壯年男子組
年滿40歲以上
民國65年(1976年)8月以前出生

 
 
 
 
 
柒、賽事制度
一、預賽:各組別,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每組3隊循環,若分組2隊採二賽制,取1名晉級複賽。
二、複賽:各組別,採單淘汰賽制,取8名晉級決賽。
三、決賽:各組別,8隊分2組循環。
各組1、2名進行四強賽,3、4名進行5-8名排名賽。
四、賽制因參賽隊伍隊數多寡,大會有權更改之。
 
捌、獎勵規劃
一、獎狀:各組1至8名,每人皆頒發獎狀一張。
二、獎牌:各組1至4名,每人額外頒發獎牌一面。
三、獎金:依各組報名隊數而定,每隊可得獎金列表如下
 

隊伍數
300隊↑
200-299隊
100-199隊
50-99隊
50隊↓
第一名
30000
20000
10000
8000
5000
第二名
20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第三名
10000
8000
6000
5000
3000
第四名
8000
6000
5000
4000
2500
第五名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第六名
5000
4000
3000
2000
1500
第七名
4000
3000
2000
1500
1000
第八名
3000
2000
1500
1000
800

 
玖、賽事紀念品
凡報名參加並至現場報到者,每人即可獲得賽事紀念品。
一、臺南紡織涼感布料紀念T-shirt一件
二、礦泉水每人一瓶。
三、元吉企業活動紀念球,每隊一顆。
四、元吉企業活動籃球紀念鑰匙圈,每人一個。
 
 
 
 
拾、抽籤暨參賽會議
105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假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第一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一號)舉行,請參賽隊伍派一員代表參加會議,不另行文。
抽籤未出席隊伍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現場公佈,並於會後另行公告於報名網站。
拾壹、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者比賽當天需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或在臺居留證報到檢錄(皆需正
    ),並準備足以證明身份且貼有相片之文件(例:駕照、健保卡、在學證明、
    護照等)以備查證,未檢錄或未攜帶者不得出場參賽。
二、於賽事任何時刻,發現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證確認後立即取消該
    隊參賽資格(各組進入決賽之8強隊伍,比賽前大會主動核對參賽球員名
    )。
三、球員一人不能同時代表兩隊,如有違者,即取消第二出場球隊之資格。
四、球員出賽應穿著同色系運動服裝參加比賽,各組之場地與規則均相同。少年
    組使用5號球,女子組別使用6號球,其他組別使用7號球。
五、本賽事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為主辦單位版權所有。
六、主辦單位有權依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縮短賽程或延期舉行。
七、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活動內容之權利,若有任何關於活動的最新消息,將於活
    動官網更新,以上活動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恕不另
    行通知。
八、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02-25000906神準國際行銷 蔡先生洽詢。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拾貳、競賽規則
一、預、複賽每場比賽時間為7分鐘〈不停錶〉。一隊先得11分(含)以上或兩隊比數相差6分,比賽結束;決賽每場比賽時間為8分鐘(比賽時間皆不停錶,受傷才停錶)。一隊先得13分(含)以上或兩隊比數相差7分,比賽結束。若得分相同,進入延長賽,先得分隊伍獲勝,比賽即結束,不採罰球PK制。
二、所有比賽均以3人開始,球賽進行中某隊少於3人時則判定失敗。
三、比賽開始之攻守順序以猜拳決定之,獲發球權方於3分線外頂端發球。
四、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五、三分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其餘投籃命中得2分,罰球命中每球1分。
六、遇雙方爭球時,採猜拳方式決定之。
七、個人犯規累計3次判罰離場,且團隊犯規第4次起,則進行罰球2次,罰球
    最後一次若沒中籃,罰球方搶得籃板球後,可直接投籃。
八、防守方搶得籃板球或抄截成功,須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單腳接觸
    線),方可攻籃。
九、對投籃動作中的球員犯規時,如球進,得分算,須加罰,且犯規累計至團隊
    犯規次數。
十、發球者,不得投籃,經裁判遞交球後須5秒內將球傳出或運球;違者判違例。
十一、預複賽不得暫停,決賽可暫停乙次,暫停時間三十秒,比賽時間停錶。
十二、受傷流血的球員必須下場治療。
十三、除以上所述規則外,其餘均按照國際籃總(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十四、附則
(一)各隊須於表訂比賽開始30分鐘前至大會檢錄區報到,並領取賽事紀念
      品、礦泉水,如逾時未到以棄權論;大會賽程時間以當日公佈為準,
      必要時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
(二)報到與出賽時,須攜帶證件(正本)以備查驗,全隊若有任何一員未攜
      帶,則該員不得出賽。
(三)各隊比賽人數以3人為限,可設1名替補球員。嚴禁跨隊或冒名頂替,
      違者取消相關隊伍之資格。比賽中球員必須在獲得進攻權之死球狀態
      始得請求替補。
(四)對球員資格有異議時,應於兩隊進行比賽前提出,該場比賽後提出不
      予受理。提出資格審查時,抗議及被抗議兩隊雙方所有隊員均需出示
      身份證明(正本),若任一隊之任一球員於表定時間內無法提出有效資
      格證明或任一隊資格不符,立即取消該球員或該隊比賽資格,由對方
      獲勝;若兩隊皆不符資格或無法提出證明,則由裁判宣佈沒收比賽。
(五)參賽球隊請於賽前5分鐘到比賽場地記錄台報到,比賽表定時間到,
      球隊未到場或不足3人,判令棄權,不得異議。
(六)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
      均可由裁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抗議: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件事有損其權益時,該隊隊長應
      立即通知裁判提出異議且隊長在比賽紀錄表簽名;並於比賽後10分鐘
      內提出書面抗議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
      收,成立退回保證金。
(八)請參賽選手研讀比賽規則,比賽時裁判不講述規則。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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