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衛生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請健康課老師協助宣導:為免民眾遭動物抓咬而發生狂犬病,被動物抓咬傷時應儘速就醫,確遵1記、2沖、3送、4觀及二不一要準則 網址:人氣:255
時間:2016-01-06 08:51:07 (2016-01-06 08:53:23 更新)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 依據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104年12月31日桃動四字第1040007444號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4年12月28日防檢一字第1041474503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署統計資料顯示,103年全年遭犬、鼠或不明動物抓咬傷共計約19,000人次,104年迄104年12月22日止約16,600人次,爰請協助宣導民眾一旦被動物咬傷時,確遵(一)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二)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三)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四)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
三、 世界衛生組織(WHO)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指出,目前全世界每年有超過5-7萬人死於狂犬病,其中95%以上是被犬貓咬傷,如犬、貓疫苗施打率可達70%以上,即可有效防止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為目前最經濟有效之防疫方式,請協助宣導應確實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以提升整體免疫覆蓋率,才能防範狂犬病發生,確保人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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