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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4年全國輕艇水球錦標賽暨國際輕艇水球邀請賽 網址:人氣: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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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全國輕艇水球錦標賽暨國際輕艇水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一、      目    的:為提倡我國輕艇水球運動,提昇我國輕艇水球水準,發掘並培養優秀選手,為國家爭取榮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輕艇協會、臺北市立大學水上運動學系
四、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 日~11月22日(星期四~星期日)
五、競賽地點:北市立大學詩欣館游泳池 (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101號)
六、競賽組別及資格:
(一) 公開男子、女子組:凡熱愛輕艇水球運動者皆可參加。
(二) 21歲以下男子、21歲以下女子組。
*報名隊數不足3隊之組別,大會得並入其他組別進行。
*報名參加21歲以下之選手,比賽時須攜帶身份證明以備大會查驗。
七、      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
(二)人數:每隊可報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選手(含隊長)10人。公開組之比賽,教練可兼任選手(唯選手總人數上限為10人)。
(三)每隊可報隨隊裁判1-2人。
(四)本國籍選手必須先完成本會104年選手登記註冊完畢,始接受報名。
(五)手續:填寫大會標準報名表,以E-Mail報名,請同時寄送chih0929@hotmail.comtpedragon@yahoo.com.tw
(六)費用:每一隊伍須繳交報名費用5,000元,請以匯款方式繳交,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七)匯款資料:戶名-中華民國輕艇協會,合作金庫銀行北新分行,帳號:5333-717-500781,匯款後請來電(信)告知,電話:(02)2918-5151。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視同未報名。聯繫人:黃秋譯 小姐,TEL:02-29185151
八、      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輕艇總會(ICF)審訂之最新輕艇水球規則(2015年版)。
(二)比賽時間: 預賽及複賽,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得分後比賽時間不暫停。名次決賽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得分後比賽時間暫停。
(三)出場比賽之同隊選手必須穿著相同款式及顏色之救生衣、相同顏色之防水蓋、相同款式及顏色之身體遮蔽衣物。頭盔及救生衣上必須有號碼,且號碼必須相同(規格須與規則一致)。
(四)若大會技術委員認為,個人技術水準無法安全、順利的進行比賽活動時,有權利禁止該選手出賽。
(五)每位選手同一組別僅限報名一隊,若有參賽選手報名二隊以上時,以第一場出賽即屬於該隊隊員,禁止於其他隊中出賽,如有違規者沒收重覆出賽隊伍之場次,並取消該選手本屆比賽資格。
九、      抽籤會議:訂於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2:00整,假北市立大學六樓水上運動學系辦公室舉行。(未出席隊伍由大會代抽)。比賽抽籤結果將公告於中華民國輕艇協會網站http://www.taiwancanoe.com.tw/
十、      領隊會議:訂於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下午6:00整,假北市立大學詩欣館游泳池會議室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
十一、 開幕典禮:訂於中華民國104年11月21日)上午11:00整,假北市立大學詩欣館游泳池舉行。(請參賽隊伍務必派員出席)。
十二、 獎勵:各組一至四名頒發獎盃乙座。
十三、 申訴:
(一)比賽進行中如有對隊伍本身造成權益受損之情況時,得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違者以棄權論。
(二)申訴書經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申訴案件發生後30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5,000元保證金。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之判決,不得提出異議。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不予以退還。
十四、 競賽相關事項:本屆比賽不提供大會用艇、頭盔及救生衣。
十五、 大會聯繫:北市輕艇協會 劉德智老師
   連絡電話:0933-801347 
電子信箱chih0929@hotmail.com
十六、 附則:本次比賽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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