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處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桃園縣九十三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全民英檢班研習網址:人氣:285
時間:2004-11-02 08:03:0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依據義興國小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義小教字第○九三○○○二一八六號函辦理。

二、本案實施目的:

(一)增進縣內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二)協助教師取得全民英檢中級或中高級證書。

(三)提高縣內英語師資人數及能力,落實英語教育政策之推展。

三、實施對象:本縣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

四、報名時間: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前,依報名先後順序至額滿為止,逾時視同放棄。

五、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並檢附現職服務證明書正本及身分證影本向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報名(分為中級班及中高級班,不得重複報名,違者,兩項均不予錄取。),並同時繳交費用五千元後,於開課時再進入教育局教師研習系統(義興國小)登錄,以便核予研習時數。

六、研習人數:

(一)中級班:共開八班,每班二十五人,共計二百人。

(二)中高級班:共開四班,每班二十五人,共計一百人。

七、研習地點:中原大學

八、研習時間:預計六個星期,自十一月十五日起至十二月二十六日共計四個開課時間,自由選擇,但若某開課時間未達開班人數二十五人時,協調更換為其他的開課時間上課,或退費處理。

(一)每星期一、四晚上六時至九時

(二)每星期二、五晚上六時至九時

(三)星期三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四)星期三晚上六時至九時、星期六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

九、研習費用:由研習學員自行先繳費五千元,俟研習結束,各學員參與時數達二十八小時以上者,核發補助款五千元整。學員必須親自上課,若發現冒名頂替者,除不予補助外,另報縣府懲處。

十、本案研習學員於前述研習期間,本府准予公假登記;參與研習之教師,依實際出席狀況核予研習時數。  
相關附件1:全民英檢班研習.doc (大小:108K 時間:2004-11-02 08:03:06)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