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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 網址:人氣: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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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0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
競賽章程總則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08.28臺教體署學(三)字
第1040024307號函辦理。
二、宗旨:為落實學校體育教學正常化,推展校園民俗體育活動,提供多元化學習管道,培養學生終身運動之習慣,特
辦理此項活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臺灣龍獅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舞龍舞獅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扯鈴協會
六、比賽期程:
(一)比賽時間:
1、104年11月21日(星期六):扯鈴個人賽、雙人賽及競速賽。
2、104年11月22日(星期日):其餘競賽項目及扯鈴團體賽程。
(二)報名日期:自104年09月21日起至104年10月21日止,
逾期不受理。
1、參賽資格:全國各公私立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均以單一學校為單位,由在籍學生組隊報名參加。
2、報名方式:完成師資及團隊資料庫登錄【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à師資團隊資料庫à師資登錄及團登錄】。本賽事僅採用網路報名,需回傳已蓋「學校官防」及「承辦人員職章」之報名表到報名系統中。
(1)報名:請至「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完成欲參賽所有項目報名後,並送出網站報名資料(※請參考報名注意事項)。
(2)回傳:網路報名完成後,於報名網頁列印紙本,紙本報名表請蓋「學校官防」及「承辦人員職章」,將紙本以『彩色掃描』並回傳至報名系統(請於
104年10月23日回傳紙本報名表至報名系統中,以上傳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賽程公告日期:104年10月28日
1、公告於「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請各參賽學校務必上網下載各單項賽程。
※因參賽隊伍眾多,不開放調整賽程,煩請各參賽隊伍於報名備註填寫賽程需求及原因,大會會依據需求作為安排賽程考量。


(四)便當申請日期:10月29日起至11月4日下午五點止。
1、本賽會於104年11月22日(星期日)比賽當日提供便當(11月21星期六無提供便當),為避免便當浪費,請有需午餐的各參賽學校上網至「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競賽報名系統,供餐資料確認處登記用餐人數,若無於期限內登記恕不提供便當。
2、午餐請於比賽當日11:00後,請攜帶餐卷至本校思源樓一樓領取該校便當,餐卷將放於每校參賽項目的資料袋中,餐卷以「校」為單位發放。
※報名二項競賽以上之學校,其該校餐卷會放置於其中一項參賽資料袋中(另行標註於袋上)。
(五)開幕典禮11月22日上午10:30於國立臺南大學中山館舉行;當日各項賽程於10:00暫停比賽,各參賽單位請於10:10至中山館集合(參加舞龍項目競賽團隊請攜帶龍進場)。

104學年度全國賽重要期程
104/09/21-104/10/21
報名時間
104/10/28
賽程公告
104/10/29-104/11/4
便當申請
104/11/21-104/11/22
比賽時間
104/11/22
10:30開幕典禮
七、比賽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八、比賽內容:
(一)項目:
(1)舞獅:醒獅(傳統南獅、雙獅、多獅、競速南獅)、臺灣獅、客家獅
(2)舞龍:競技舞龍、傳統舞龍(單龍、多龍)競速舞龍
(3)扯鈴:團體賽、雙賽、個人賽、競速賽(計次賽)
(4)踢毽:兩人對抗賽、個人花式賽、團體耐力賽(計次賽)
(5)跳繩:團體賽、雙人賽、個人賽、團體競速賽(計次賽)、
個人競速赛(計次賽)
、個人計次賽(計次賽)
(6)文陣:跳鼓陣、戰鼓陣、鼓術、其他藝陣
(7)武陣:宋江陣、獅陣、其他武陣、創意武陣、雙人兵器對練、個人兵器單練
(8)陀螺:團體擲準賽、個人賽
(9)砌磚:團體賽、雙人賽、個人賽、競速賽
(10)流星球:團體賽、雙人賽、個人賽、競速賽
(11)撥拉棒:團體賽、雙人賽、個人賽
(二)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
(三)詳細競賽內容與評分標準,請至「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
(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自行下載各單項競賽辦法。
九、比賽方式:請詳見各單項比賽辦法。


十、各單項競賽規則、參賽訊息及公告事項請上「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閱覽,如有疑問請來電或留言至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留言討論區中:
(一)聯絡單位:國立臺南大學民俗體育發展中心
(二)聯絡電話:06-2133111#575、576
06-2148642(無人接聽時將轉為語音答錄)
(三)留言板討論區(http://custom.nutn.edu.tw/index.php?inter_url=discuss
十一、獎勵:
(一)獎勵辦法:
1.所有賽制:獲得特優、優等、甲等團隊,每位選手頒予教育部獎狀乙紙。
2.指導證明:各項各組參照本競賽之敘獎規定頒予指導老師大會(國立臺南大學)獎狀乙紙。
(二)敘獎規定:
1.個人、雙人及團體賽制採特優(視同第一名)、優等(視同第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名)排列,詳情請參照本競賽單項之敘獎規定。
※團體賽制:四人以上(含四人)之團體隊伍皆屬之。
2.競速賽制詳情請參照本競賽單項之敘獎規定。
(三)本年度獎狀(教育部、國立臺南大學),將採事後寄發,參賽學校報名時請填寫正確收件地址(學校地址)及收件人(學校聯絡人),以利獎狀寄發事宜。


十二、申訴:
(一)賽程中若發生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提出申訴時,應由領隊或學校代表簽字蓋章,並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由審判委員會開會討論並做成決議。
(三)若賽程發生爭議,當場以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布後三十分鐘之內,正式提出書面申訴,否則不予以受理。
(四)各項比賽進行中,各領隊、指導教師及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十三、附則:
(一)參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相關在學證明書、證明文件),以備檢查。
(二)大會於各比賽會場提供CD播放器以供音樂播放,為免因挑片問題或突發狀況無法完整播放而引起爭議,各參賽單位可自行準備播音器材。
(三)本賽會為達推廣之效,開放各單位公開攝錄影;唯所攝錄影像僅限教育用途;嚴禁商業用途,違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四)大會攝錄之影像、照片,參賽者需無條件提供大會使用於宣傳、文宣、供教育訓練等用途;而各隊伍所使用之音樂版權問題由各參賽選手及單位自行負責。
(五)本項賽事大會依規定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各位參賽學校單位請自行為參賽隊職員另行投保個人意外險。
(六)參賽隊伍必須另填「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師資團隊資料庫後,使得參與競賽;以提供各界查詢、下載、分析各地團隊特色之資料,期維護民俗體育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發揚。


(七)大會賽程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不正當之行為(如:冒名頂替、資格不符…等),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經查明屬實者,除立即取消比賽資格,並公佈違規選手姓名及所屬學校單位,其領隊、指導及管理人員應負相關之行政責任,並報請其所屬縣市教育局(處)議處。
十四、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於「民俗體育教學資源網」公告之(網址http://custom.n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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