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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4年度桃園市獨輪車技術等級檢定暨花式競技大賽 網址:人氣:609
時間:2015-09-15 15:30:5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推動新興運動.擴展全民運動
104年度桃園市獨輪車技術等級檢定暨花式競技大賽規程
(1040908)
壹、                            主旨:
一、依循教育部體育運動政策「健康國民、卓越競技、活力台灣」之願景方向,推動新興運動,活絡校園體育,增進學生活力,擴展全民運動,達成「運動健身、快樂人生」之終極目標。
二、獨輪車運動提供多樣化體育運動項目選擇,藉以激發運動意願,培養良好運動習慣,訓練強健體魄。
貳、           目標:
一、推動新興運動,活絡校園體育,增進學生活力,擴展全民運動。
二、持續擴大競賽參與,激發運動意願,提供公平的運動較技舞台。
三、協助獨輪車騎手,決定學習技術的順序,並激勵騎手挑戰的勇氣
四、藉由技術等級劃分技術等級檢定,以提升獨輪車運動技術水準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桃園市議會
肆、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伍、                                       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桃園市山腳國民中學
陸、                    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蘆竹區公所、龜山區公所、蘆竹區體育會、蘆竹區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龜山區體育會、龜山區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五福宮、蘆竹區農會、桃園市蘆竹區長生電力協進
柒、           檢定、競賽日期:104118日(星期日)
捌、                                       檢定、競賽地點:桃園市山腳國民中學(338蘆竹區海山路一段319)
玖、                                       參加競賽、檢定對象:
一、桃園市轄內各級學校學生、教師、社會人士等騎手均可報名參加。
二、技術等級檢定各騎手均獨立參與,沒有年齡限制。
壹拾、   競賽、檢定項目、組別及比賽程序:
一、競賽、檢定項目、組別:
(一)   個人賽花式競技分個人花式競技與雙人花式競技2個項目,任何參賽騎手僅能選擇1個項目報名,不得重複。
(二)   花式競技分國小中年級男生組、國小中年級女生組、國小高年級男生組、國小高年級女生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及公開男子組、公開女子組等8大組。任何參賽單位(學校)各組限報3()
(三)   國際獨輪車聯盟IUF技術等級分為110級,本次檢定僅受理1級、2級及3級檢定等3個項目。任何參賽單位(學校)各個項目限報18人,且因受限場地,報名總人次以360為限,額滿即截止,不再接受報名。
二、    檢定、競賽項目、組別及程序表

項次
    
      
07:30~08:00
            
 
09:00~09:30
       
 
08:00~12:00
(扣除09:00
~09:30開幕)
個人賽
()
個人花式競技
 
國小中年級()
每校每一組別限參加3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
公開男子組
公開女子組
08:30~12:00
(扣除09:00
~09:30開幕)
個人賽
()
雙人花式競技
 
國小中年級()
每校每一組別限參加3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
公開男子組
公開女子組
13:00~16:30
技術等級檢定
()
1級檢定
IUF競賽規則第十部技術等級篇規定項目及說明進行檢定
場地甲
13:00~16:30
技術等級檢定
()
2級檢定
IUF競賽規則第十部技術等級篇規定項目及說明進行檢定
場地
13:00~16:30
技術等級檢定
()
3級檢定
IUF競賽規則第十部技術等級篇規定項目及說明進行檢定
場地
16:30~17:00
閉幕典禮(頒獎)
 

【註】:1.上表所列賽程均為暫定,應依「秩序冊」登載內容為準。
2.場地個數視猜參賽騎手多寡適當安排,於賽前5天公告。
3.如因賽程延誤而逾時,仍以延長時間於當日賽完為原則。
壹拾壹、        檢定、競賽規則
一、採用1048 15桃園市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訂頒之IUF 2013競賽規則手冊(中譯本)相關章節(第一部:一般規則與定義、第五部:花式競技與標準技術、第十部:技術等級)為原則,並依主辦單位視須要隨時公布周知之最新內容為準。規則手冊104.08.15起公佈在桃園體育會獨輪車委員會|Facebook及/中華民國獨輪車協會網站 (http://www.unicycle.org.tw/)供參考及報名表格下載。
二、個人賽花式競技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競技項目參賽用獨輪車的規格、數量及曲柄尺寸均不限制。
2.      競技項目使用音樂(CD)需自行提供,於報到時繳交。
3.      道具得視須要使用;服裝、音樂不列入計分。
4.      場地:使用學校活動中心舉辦。個人花式競技、雙人花式競技均為:14 × 15公尺(半個籃球場大小)。
5.      個人花式競技、雙人花式競技比賽時間均為2~3分鐘,2分鐘時為第1信號,250秒為第二信號。
6.      個人花式競技及雙人花式競技比賽均無規定指定動作,參賽騎手均應依競賽規則手冊規定,表演以「技術」、「招式」串接之「套路」動作,在規定時間內執行完畢。
(二)   各參賽騎手務必斟酌賽程時間,同一騎手不得因出賽時間衝突要求賽程延後。
(三)   計分方式:
1.   總成績之計分方式,以各參賽單位各項比賽優勝16名者,依名次按754321計分。
2.   『總錦標』則依參賽單位各比賽項目得獎名次,換算給分之累積總分多寡判定之。按累積總分,就「國小組」、「國中組」、「公開組」(男子組、女子組積分併同計算)三組,每組各取前4名。如積分相等時,以獲得第1名之多寡判定之,依次類推。如仍不能分出名次時,則抽籤決定。
三、獨輪車技術等級檢定規程:
(一)   身分證明:
1.      個人報名者:需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報名表以資身分證明。
2.      團體報名者:由學校、機關或團體負責填報及核驗騎手身分資料,並留存身分證影本備查,報名時不必檢附,但須於檢定當天攜至會場備查。
(二)   監護人同意書:
1.      個人報名者:未滿二十歲騎手應檢附監護人同意書(民法第十二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監護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需黏貼於同意書(如附件)。
2.      團體報名者:由學校、機關或團體負責收驗未滿二十歲騎手之監護人同意書(如附件),報名時不必檢附,但須於檢定當天攜至會場備查。
(三)   檢定技術等級:
1.   技術等級劃分為1級~10級,共10個等級(參閱競賽規則手冊第十部技術等級篇)。
2.   每一騎手在本次大賽的技術等級檢定中,同時至多得報名參加3個技術等級檢定。
(四)   技術等級檢定作業:
1.      檢定通則:
(1)     所有騎手參加技術等級檢定時,均應依序由第一級開始挑戰。通過第一級檢定者得繼續挑戰第二級檢定,餘此類推,直至完成所有報名之挑戰等級。任何騎手均不得要求跳級檢定。
(2)     檢定員(裁判)由主辦單位依競賽規則手冊規定,聘請合格獨輪車丙級以上裁判擔任。
(3)     技術等級檢定依IUF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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