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學務長來源:163.30.?.?
標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24條,修正發布施行 網址:人氣:636
時間:2015-08-12 14:24:0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