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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市10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實施計畫暨第二學期辦理期程 網址:人氣:367
時間:2015-04-15 13:34:4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檢送「本市10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實施計畫暨第二學期辦理期程」1份,請貴校轉知家長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103學年度第4次審議會會議決議暨本局104年2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40012666號函續辦。
二、旨揭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訂於104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假平興國小舉行,請貴校協助轉知家長並依下列時程辦理:
(一)10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下午4時前:103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依限繳交年度成果報告並送達平興國小輔導室(親送或郵寄),平興國小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二)104年5月16日:舉行本市103學年度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請轉知103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並鼓勵104學年度有意願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參加,活動報名表另請貴校於104年5月1日前傳真至平興國小輔導室(FAX:4029526)。
三、另本局104年2月26日以桃教小字第1040012666號函函文各校104學年度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期程:
(一)個人申請案:10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二)團體申請案:104年4月14日至4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案彙整:104年5月10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四、本案相關訊息,請貴校轉知家長知悉,並協助於親職教育日宣導。

相關附件1:10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下學期辦理期程.doc (大小:40K 時間:2015-04-15 13:34:45)
相關附件2:桃園市10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實施計畫.doc (大小:68K 時間:2015-04-15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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