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學務長來源:163.30.?.?
標題:請落實執行教學正常化相關規定,請教師務必參閱 網址:人氣:311
時間:2015-03-23 22:05:4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請各校落實執行教學正常化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暨本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重申教學正常化實施重要事項如下:
(一)寒假輔導課及本學期課後輔導活動應依據本市「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施要點」辦理。
1、參加對象應以學生自由參加並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2、寒假學藝活動規劃每週五天,每天上午實施四節課為原則;課後輔導以每週五天,每天不超過一節課為原則。
3、活動內容包括「課業輔導」與「活動課程及輔導課程」,以複習舊教材或是學生需要酌量自備補充教材,不得提前教授新課程。
4、輔導課收費應依規定辦理並應單獨製作三聯單,不得與其他代收代辦費並列,造成家長混淆。
(二)辦理升學模擬考應遵守教育部「國民中學辦理升學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相關規定:
1、九年級方可辦理模擬考,且不得於寒假結束後之第一週辦理,每學期不得超過二次。
2、模擬考辦理日期應列入學校行事曆。
3、模擬考之參與應尊重學生、家長之意願,不得強迫參加。
4、模擬考所需相關費用,應由自願參加者負擔;但家境清寒者,得由學校協助以教育儲蓄戶等方式支應。
5、模擬考成績不得納入平時評量、定期評量及學期總成績中計算。
(三)教師配課應依照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1、排課與配課應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同一教師應長期配同一領域或科目,每位教師配課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且應避免同班考科任課教師配課藝能及活動課程。
2、非專長授課教師應辦理校本研習或參加配課之領域研究會,或申請國教輔導團到校指導,協助其增能並鼓勵進修第二專長。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