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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市辦理「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宣導系列活動」,請踴躍參加 網址:人氣:423
時間:2015-02-04 10:59:0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有關本市辦理「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宣導系列活動」ㄧ案,請各校派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95878F號函辦理暨本市辦理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宣導系列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宣導活動分為2部分,其一辦理「宣導說明會」,由未申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學校校長、主任或教師參加,其次以「到校座談」方式,邀請輔導夥伴到校與現場教師對話,俾協助本市教師了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內涵、目的、辦理方式及參與經驗等事項。
三、前揭宣導說明會訊息摘錄如下(詳參附件):
(一)活動時間:104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二)活動地點:永豐高中三樓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1、本市尚未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之校長、主任或教師(請指派1至2員參加)。
2、本市有意願了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涵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04年2月10日中午前逕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永豐高中)完成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案參加人員請各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另到校座談服務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欲參與宣導活動或有意願申辦104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學校。
(二)辦理期程:即日起至104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三)到校服務所需講座輔導費及交通費由本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五、本案宣導說明會請指派人員報名參加;另為安排輔導夥伴到校座談及製作說明會手冊等相關事宜,請填寫宣導活動調查表(如附件),並於104年2月9日(星期ㄧ)下班前傳真至本局國小教育科(傳真號碼:3358254)彙辦。
六、檢附旨揭宣導系列活動實施計畫1份。
 

相關附件1:桃園市辦理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宣導系列活動實施計畫.doc (大小:104K 時間:2015-02-04 10: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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