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特教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第1次轉介鑑定安置 網址:人氣:541
時間:2015-01-15 10:49:2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次鑑定安置實施對象如下:

()104學年度跨階段轉銜者。

()104學年度升國小1年級身心障礙新生或103學年度國小6年級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104學年度欲就讀集中式特教班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鑑定安置申請時間及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4120日止,請向天使班領取申請表並提出申請

謝謝配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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