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導 承辦:訓育組來源:163.30.?.?
標題: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計畫 網址:人氣:602
時間:2014-09-16 12:02:07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說明:
一、依據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3年度計畫辦理。
二、服務對象:桃園縣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家長及老師。
三、服務內容:
(一)任何精神異常傾向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輔導策略之訂定及有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二)各種精神醫學常識之諮詢服務。
四、服務方式:
(一)採預約方式,排定醫師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時間,每週1次,每次2小時,原則每次預約1名個案。
(二)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二下午1:30至3:30。
(三)諮詢服務地點: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部(中壢國中內)
五、申請方式:依轉介流程(如附件)申請。
六、陪同個案前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檢附計畫一份供參。

相關附件1:桃園縣103年度中小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doc (大小:101K 時間:2014-09-16 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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