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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課後照顧班」係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服務 網址:人氣:651
時間:2014-07-14 10:00:03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各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班」係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服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73251號函辦理。
二、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如下:
(一)第1款,「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
(二)第2款,「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指由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
三、依上開規定,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班」係提供兒童生活照顧服務及作業輔導,尚非課業輔導,請各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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