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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民中小學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示範學校甄選 網址:人氣:210
時間:2014-02-18 07:20:01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國民中小學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示範學校甄選」,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17526號書函辦理。
二、為因應勞工安全衛生法於101年1月1日公告,將國中實驗場所納入指定適用範圍及102年7月3日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故為使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具體落實,以營造健康、安全、人性化的學習環境,教育部特辦此次甄選活動,以協助建置國民中小學之示範性實驗場所。
三、本年度預計甄選8所國民中學實驗(習)場所及4所國民小學實驗(習)場所,作為各縣市學校建立可學習與經驗分享之觀摩示範學校。
四、檢附旨揭甄選辦法供參,請參加學校於103年2月28日前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rcs@tajen.edu.tw
五、本案活動聯絡人:大仁科技大學洪小姐,電話(08)762-4002#2825,E-mail:ercs@taje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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