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訓育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102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時程」... 網址:人氣:303
時間:2013-12-09 13:05:1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有關本縣102學年度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時程」、「報名資格遞補原則與方式」及「報名資格遞補申請表」,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籌備會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局102年11月13日桃教終字第1020072535號函諒達,前函業已通知取得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者,請於102年11月20日(三)至102年12月6日(五)下午5時止,進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決賽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報名時,一律由參賽者至前開網站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的功能)。
三、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蓋印,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02年12月6日(五)下午5時前送達承辦學校桃園縣西門國民小學(以下簡稱西門國小)(地址:桃園縣桃園市莒光街15號)審核報名資格。
四、本縣具參加全國賽資格,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視同自動棄權,並由西門國小於102年12月9日(一)網路公告遞補名單(名單請於該時間參閱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本局不另行通知),遞補者請填寫遞補申請表,並於102年12月10日(二)下午5時(郵戳為憑)前向西門國小提出申請遞補參賽,平均分數相同者於102年12月11日(三)以公開抽籤方式遞補。
五、依據10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陸、二、(二)3.規定,「得逕行參加決賽」之大專院校、大陸台商子弟學校及特殊學校之團體,其書面報名表免經縣市政府蓋章,由學校蓋印後(大專院校得由系、所、院蓋章戳)免備文於102年12月25日(三)前寄(送)達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郵遞者以郵戳為憑)。
六、本案事涉學生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轉知參賽同學及家長,並請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
七、相關「報名時程」、「報名資格遞補原則與方式」及「報名資格遞補申請表」請至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或本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專區(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