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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縣政府「選送績優教師出國進修或專題研究實施計畫」,請有興趣的教師參考 網址:人氣:352
時間:2013-12-04 09:10:5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檢送「本府選送績優教師出國進修或專題研究實施計畫」
1份,請廣為宣達,並於103年1月20日(星期五)前函文
報局推薦符合資格之績優教師參加甄選,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為提供教師多元進修管道,增進教師專業知能,特訂
定旨揭計畫。
二、依據旨揭計畫伍、選送資格:(一)任職本縣縣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正式專任合格教師。(二)服務滿八年,且最近連
續三年成績考核均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
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者。(三)年齡五十五歲以下,
身心健康者。(四)最近二年未曾出國研究或進修,且最近
十年內未曾參加教育主管機關選送出國進修計畫。(五)教
師申請選送時須取得之證明文件如下:1.申請出國進修學分
者,應檢附前往進修外國學校機構發給之入學許可書(或
同意文件)。教師申請選送時無法取得前揭證明文件者,經
錄取後,應於出國前補件。2.申請出國專題研究者:前往
非英語系國家者,應檢附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語
言能力證明(FLPT);前往英語系國家研究者,應檢附全民
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或相
當同等級英語檢定測驗證明。
三、又依旨揭計畫捌、五中有關保證金之規定,額度為1萬元
乘以出國月數,或另以自覓保證人(須為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或相當職級之公教人員)方式替代繳交保證金。
四、本案參加甄選教師所提報之「出國進修或專題研究計畫」
(格式如旨揭計畫附件二)需以中文或中英對照方式撰寫

五、為提升教師撰寫研究計畫能力,本局將於103年1月上旬前
辦理工作坊,邀請專家學者講授及以前年度選送出國教師
經驗分享,研習時間及相關計畫將另函通知。

相關附件1:1021202-桃園縣政府選送績優教師出國進修或專題研究實施計畫.doc (大小:85K 時間:2013-12-04 09: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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